各培養單位:
學校定于2023年12月19日召開校學位評定會,請各培養單位12月5日前將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的學位申請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包括在系統中提交通過名單和提交紙質版學位檔案)。為順利做好本次學位評定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培養單位應根據《湖南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要求認真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評定工作。做好本次學位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答辯及往次校學位評定會確定需重新答辯的緩授學位人員重新答辯工作。對不需要重新答辯的緩授學位人員,除按學位檔案目錄備齊各項材料外,還需在學位檔案袋中提交一份詳細的學位論文修改說明。各培養單位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將其對學位申請人的審核意見及表決結果(是否建議授予學位)填寫在《學位申請及評定書》的相應欄內,并經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名(或加蓋簽名章)生效。
二、所有類別研究生(包括留學生和同等學力)的學位申請均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研究生需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送審申請表》《湖南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表》《湖南大學博(碩)士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科研、論文工作報告表》《學位基本數據表》,以及培養單位需提交的《湖南大學申請博(碩)士學位人員基本情況表》《湖南大學學位申請人數匯總表》等都必須從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打印。系統中的學位信息應盡可能完整,學位授予專業與畢業證學科專業需保持一致。
三、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上傳的學位論文務必為最終版,且與學位檔案袋中的紙質版學位論文保持一致。研究生將本人學位論文最終版(PDF格式,<20M)、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與版權使用授權書(PDF格式,<0.5M,即論文扉頁中有研究生和導師手寫簽名(簽字不可打印或復印)的《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與版權使用授權書》)、抽檢格式論文分別上傳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如學位論文需進行修改,請于本次校學位評定會后的2周內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重新上傳修改后的學位論文及抽檢格式論文電子版,并替換紙質版,2周后將關閉系統。
四、涉密學位論文須按學校相關保密規定辦理。根據《湖南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辦法》(湖大研字[2015]13號)規定,涉密學位論文開題須經所在培養單位組織涉密學位論文開題專家組評議、所在培養單位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初審、科學技術研究院(軍工項目管理辦公室)或社會科學處審核、研究生院復核、校保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進行。非涉密學位論文不得在學位論文封面、題名頁和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上填寫密級和標注“保密”字樣。另據湖南省學位辦關于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的相關文件規定,涉密學位論文不能參加各級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評選。
五、培養單位務必嚴格按照《研究生學位檔案歸檔目錄及整理要求》整理學位申請紙質材料并提交研究生院歸檔。研究生應先自行檢查本人學位檔案,無遺漏后附上本人簽字的《研究生學位檔案歸檔檢查清單(研究生)》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培養單位自查無誤后填寫《研究生學位檔案歸檔檢查清單(培養單位)》,與學位檔案一并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學位檔案歸檔目錄及整理要求、系統操作步驟等可到研究生院網站自行下載,具體網址為:http://gra.hnu.edu.cn/info/1056/3465.htm。
六、其他相關事項
1.畢業證和學位證照片由各培養單位負責派人粘貼,學位證書照片必須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學位申請的電子版照片一致,研究生提交2張2寸紙質版照片至各培養單位保管,待接到粘貼照片通知后由培養單位統一攜帶照片到研究生院粘貼。
2.學位檔案袋底部三項內容填寫中“姓名”由學生本人填寫,“學號”填寫本人學號,“學校編號”由研究生院統一編號。
3.除研究生學位檔案外,各培養單位還需向研究生院提交《湖南大學申請博(碩)士學位人員基本情況表》《湖南大學學位申請人數匯總表》《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紀要》《學位基本數據表》《研究生學位檔案歸檔檢查清單(培養單位)》5項材料,其中《學位基本數據表》按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排列。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1日
上一篇:沒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