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考生能夠及時準確的了解到考研復試信息,以下是在職研教網給大家整理的廈門大學管理學院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專業碩士在職研究生復試同樣可供參閱。
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0〕19號)相關文件精神和我研究院的實際情況,現對我研究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堅持三個確保的基本原則,穩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復試工作。
一是確保安全性。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監測、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
二是確保公平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三是確保科學性。根據各學科特點,科學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科學有效。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研究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現場集中,進行線下現場評分。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教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組成,并設立組長一名。
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研究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或指定其他院領導)任副組長,負責巡視監督本院內的復試錄取工作。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要會同技術平臺提供方強化監管,提高用技術實現監管的能力和水平。
研究院在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做好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試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 復試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含暑期夏令營、外校保研和本校保研)和往年保留錄取資格生因已復試,不需參加本次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和實施細則
廈門大學管理學院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
政治 | 英語 | 業務課1 | 業務課2 | 總分 |
55 | 55 | 90 | 90 | 370 |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除外)給以接受審查(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如考生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需考生做出承諾,并于正式復試前提交各單位。):
1.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最遲必須于復試后兩周內提交);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復試時,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三)復試內容和方式
1.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創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的發展潛力以及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內容包括: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5)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統一規定的復試內容之外,還需加試兩門專業課(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可予免試)。加試科目為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的方式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2.復試方式:
網絡遠程復試(面試),具體安排請待后續通知。
3.復試成績比例
具體要求:各單位可根據本專業的特點確定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能力等部分的成績比例,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的權重為:占總成績的4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專家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錄音和錄像(網上和現場均需錄音錄像);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采用相同的面試系統。
(四)復試要求
復試(面試)工作中的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等工作請嚴格按照《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基本規范》予以操作。面試中請各位參與面試工作的教師嚴格遵守《廈門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四、調劑
1.調劑復試需同時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校內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基本復試線,校外調劑至我校考生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生源有缺口的專業應優先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中調劑。
(6)除參加管理聯考的專業學位之外,調劑考生必須同時達到原報考專業相對應的分數線和調入專業所對應的分數線。由于參加管理類聯考的各專業學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調劑考生只需達到調入的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分數線且符合相關調劑政策即可,無需達到原報考專業學位分數線。
(7)對申請同一院(系、所)同一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單位和專業完全相同,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相關院(系、所)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8)原則上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為調劑生。
(9)調劑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10)本次復試錄取工作,優先從管理學院其他專業(學術型碩士)已面試的候補生源依候補順序錄取,我研究院不再組織復試。
2.調劑程序
(1)符合我研究院調劑要求的考生請下載我校統一的調劑申請表,填妥后郵寄至我研究院(lijia@xmu.edu.cn);
(2)院系對材料進行初審;
(3)招生辦復審;
(4)研究院通知通過復審的考生參加復試;
(5)考生到教育部網上調劑平臺(網址:http://yz.chsi.com.cn/tjxx/)上補填調劑申請,以便我校通過調劑網履行復試和錄取的相關網上程序。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
1.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X60%+復試成績(百分制)X40%),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以研究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研究院將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開:研究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學校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在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
六、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七、監督與復議
1.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接受廈門大學紀委、監察處的監督,監督電話:0592-2186219。
2.實行校、院二級復試巡視制度。校領導、紀委、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監察處等單位組成若干校巡視小組。在復試過程中,校、院巡視小組將深入各院系進行復試各個環節的督查。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者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6.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7.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8.入學后三個月內,各院要加大新生復查力度,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4月30日前,各學院(研究院)將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巡視督查小組成員名單和工作人員名單(含復試工作秘書、技術保障人員)以及召開培訓會和模擬演練的時間、方式、地點等會議信息通過規定的格式報招生辦備案,并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學校規定確定復試比例、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學校招生辦備案后在網站上公布。
5月10日前,各學院(研究院)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報學校招生辦備案后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并組織復試模擬演練,對面試教師和考務人員進行培訓。
6月5日前,各學院(研究院)開展并基本完成復試工作。各學院(研究院)原則上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五個工作日內,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
最終錄取名單以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教育部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
本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于2020年4月24日審議通過,即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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