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大學法學院法律(非法學)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湖南大學辦學歷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現公布《湖南大學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歡迎廣大優秀學子報考。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基礎扎實、視野開闊、德才兼備,具有良好人文素養、科學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新時代經世致用領軍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6年本專業非全日制計劃招生55人。
研究方向:01法律碩士(非法學)。
三、招生類型與學制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按定向就業協議就業,網上報名時需按“定向就業”類別填報。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者,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輔修過所報考專業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6.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10月2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若通過復試被擬錄取,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正式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3.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4)報考我校的未畢業自考生,須在網報信息的備用信息1中填寫考生本人的考籍號。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在10月27日前將滿足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網上確認。
(二)網上確認
1.具體時間由各報考點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者,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如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準予考試。若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查處。
六、初試及復試
(一)初試
1.考前,考生應當根據研招網通知要求,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遵守考場規則。
2.初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1英語(一)③398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④498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
(二)復試
1.學校自行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復試時間暫定2026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2.學校在復試前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并繳納復試費:
①本人《準考證》;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于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等。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階段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七、錄取
(一)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將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四)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標準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八、學費
2026年該專業學費為25000元/生·年。
九、其他事項
(一)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和國家獎學金。
(三)我校嚴格落實研究生考試招生回避制度,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如違反規定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反映。
(四)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