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學院(部門)及教學、科研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委2022 年繼續在西部地方項目中實施創新子項目,旨在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配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促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切實為各地方高校培養更多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根據《關于做好2022 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函〔2022〕9 號),應利用自身現有國際合作協議和渠道,結合單位學科建設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申請西部地方項目創新子項目?,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審評
所申報項目應體現服務國家戰略、聚焦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特點,有省級及以上部門出臺的政策文件為依托。此外,還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結合區域特點及特色學科優勢,反映本地區在經濟社會發展及加強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思路、舉措;
2.突出學術團隊開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養的特色;3.能夠對地區內相關專業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重點支持緊密結合國家戰略、“一帶一路”建設以及區域社會經濟建設急需的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研究基地等,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興學科或交叉學科建設。每個申報項目涵蓋的一級學科專業應不超過 5 個。
國外合作單位須為國際公認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或在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良好合作基礎的。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并考慮關聯性。
二、項目管理
獲批項目執行期暫定三年(2023-2025 年)。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須在每年年底前組織對獲批項目進行年度總結并將總結報告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留學基金委評估后確定下一年度是否繼續資助
三、選派類別及資助內容
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
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期限為3-6 個月;訪問學者資助期限為 3-12 個月;博士后資助期限為 6-24 個月。
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
四、立項申報
填寫《項目申請書》(見附件3),并將《項目申請書》電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雙方合作協議中/外文掃描件、項目管理辦法、《項目信息采集表》(參見附件4)及相關證明的Word或PDF格式電子資料于2022年7月20日前傳至1464616717@qq.com。
項目詳情可查閱附件1-2或咨詢電話2975037, 13919112509(國際合作處校本部勵德樓209室唐老師)。
國際合作處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