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推動《華中師范大學教育信息化2.0規劃》落地和“數字華師”建設,不斷提升信息化助力人才培養和學校治理的優勢,有力支撐 “雙甲子夢想”和“教師教育領先的世界一流大學”戰略圖景的實現,經學校2021年第23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評選表彰一批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所有校內二級單位均可參加評選,評選八個。
(二)評選條件
1.工作機制好。領會學校信息化戰略和規劃思路,嚴格執行學校的信息化相關制度,根據學校部署做好本單位的信息化工作,重視信息化隊伍建設,信息化工作推進有布置有抓手,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運行順暢有序。
2.系統建設好。網站建設管理好,網站多終端支持,信息發布和更新及時,所建系統全生命周期管理到位,沒有“僵尸”系統或網站系統建設規范,用戶需求響應好,建設周期可控,業務支撐度高,面向師生的服務集成到一站式服務門戶和企業微信中;能充分謀劃和開展信息化建設有效支撐學科建設和育人服務。
3.應用效果好。單位人員信息化素養高,線上流程審批及時,信息化育人教育管理服務成績顯著。業務系統流程優化適時,運維及時,運行平穩,用戶體驗好,業務數據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好, 能有效支撐“數字華師”建設;能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賦能教學改革和科學研究,優化資源供給,成效顯著,有較好的創新示范作用。
4.信息安全好。信息安全崗位設置合理有效,安全事件處置及時,積極配合信息系統(網站)網絡安全年審,信息系統或單位網站被省部級及以上單位通報漏洞者實行“一票否決”。
二、信息化應用優秀案例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所有校內二級單位均可參加評選,每個單位申報不超過兩個,案例實施時間為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評選若干個。信息化應用案例如在2017年1月以后獲校級以上表彰的自然列入優秀案例,不占評選名額。
(二)評選條件
1.需求導向好。緊密結合業務需求,符合教育部發布的數字校園建設規范,堅持應用驅動,突出問題導向。
2.融合創新好。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管理的深度融合,在學習方式和教學模式創新、學校服務與管理流程優化、校園管理效能與決策水平提升等方面已取得成效,具有創新和示范推廣意義
三、信息化先進工作者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凡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在冊的教職工均可參加評選,每個單位推薦一名候選人,評選二十名。
(二)評選條件
1.工作業績好。信息素養高,信息化育人服務意識強重要時期網絡安全保障配合積極,承擔的信息化工作校內影響力高、效益好。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高效,項目建設任務按時完成;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教學科研,效果顯著。
2.協調配合好。配合學校教育信息化2.0規劃安排,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信息化賦能工作。數據管理服務意識強,能配合“數字華師”積極完成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務;配合其他單位填報數據。
3.創新研究好。結合工作,勤于思考,對學校和單位信息化賦能工作有推動作用。
四、重視信息化工作領導獎的評選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凡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在冊的中層干部,均可參加評選,每個單位推薦一名候選人,評選十名。
(二)評選條件
1.工作業績好。傳達學校信息化會議精神到位,指導本單位信息化工作得力,采取多種措施提高本單位人員信息化素養。對“數字華師”支持力度大,創造條件推進數據共享;對信息化教學科研支持力度大,成績顯著。
2.團結協作好。對內對外善于協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在信息化工作團隊中表率作用突出。
3.信息安全好。重視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事件處置及時有效,積極配合信息系統(網站)網絡安全年審,所在單位的信息系統或網站被省部級及以上單位通報漏洞者實行“一票否決”。
五、評選程序
本次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的程序是:
1.先進集體、應用優秀案例申報單位根據評選條件進行自評,并報送自評報告和匯報PPT。先進工作者和重視信息化工作領導獎申報人員根據評選條件進行自評,經所在單位推薦后報送自評報告;
2.先進集體和應用優秀案例申報單位進行匯報,評委根據自評報告和匯報展示進行現場評選,先進工作者和重視信息化工作領導獎由評委根據自評報告直接評選;
3.評委會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代表組成,根據評選匯報會結果確定各獎項候選名單;
4.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名單,學校發文表彰。
六、時間安排
1.2021年9月30日前,各申報單位和個人完成自評工作,通過登陸“一站式服務門戶”填寫申報信息,提交自評報告、匯報PPT,具體要求見附件1;
2.2021年10月上旬,召開信息化工作評選匯報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2021年10月中旬,審核并確定名單,學校發文表彰。
七、具體要求
1.各單位要根據通知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做好信息化先進集體和信息化應用優秀案例申報工作,獲獎單位將在今后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申報中給予優先支持。
2.各單位在推薦先進個人及重視信息化工作領導獎的過程中,要深入挖掘先進典型,擇優推薦。
3.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加快落實我校教育信息化2.0規劃,推進十四五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促進各單位的事業發展。
4.本通知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華中師范大學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