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是山西省忻州市自2016年開始計劃起草的一部地方性法規,受忻州市水利局委托,該法規起草工作由山西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董玉明承擔。
今年3月22日,《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批準通過,并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從2016年到2018年,董玉明帶領由省政府法制辦、省水利廳、忻州市水利局及山西大學法學院原相關同志組成的課題組,先后多次赴滹沱河流域六個縣(市、區)進行實地調研,并圍繞立法中的重點問題召開數次專題會議。課題組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歷經兩年28次修改,起草完成了《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立法文本草案,并經忻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形成政府提交稿。
2018年12月27日,經忻州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態修復與保護條例》,《條例》大部分內容吸收了課題組的意見。
《條例》的順利通過,是經濟法學研究會參與該省地方立法的重要標志性成果,凸顯了經濟法學研究會在關注經濟法學理論創新和前沿探究的同時,也更加積極投身于地方法治建設實踐,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與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持和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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