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云南財經大學會計(審計)學院會計碩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
2026年云南財經大學會計碩士專業招生30人
二、學制學費
學制3年,28000元/人·年
三、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 2026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報名時間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2.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本人所受獎懲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6.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并填寫定向就業具體單位名稱,且定向就業單位須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7.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0.網上確認時間見考生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考點的確認公告及通知。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五、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在2025年11月2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
(一)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方式為筆試。復試方式為面試與筆試。
考試科目:①199 管理類綜合能 力②204 英語(二) ③-無④--無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初試成績一般在2026年2月份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云南省招考頻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詢初試成績,如對成績疑問,可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成績復查申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復試
1.復試一般在2026年3月開始。屆時,考生須登錄“研招網”和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錯過復試時間,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提前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復試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我校2026年復試錄取實施方案以及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