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3日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21年年會暨第二十九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在上海召開;會議由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主辦,來自全國各省、市的研究會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等多所高校的專家、學者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與會方式,立足經濟立法、執法、司法實踐,精研國內外經濟法治理論,圍繞大會確定的“數字經濟與經濟法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完善”主題,針對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和區塊鏈等新技術的廣泛應用與經濟法理論與制度完善等議題進行了熱烈研討。
在研討環節,陳光華教授以《論數字經濟條件下適當性義務主體的對象范圍與認定標準》為題進行了專題發言。陳光華教授以最高人民法院的會議紀要等為切入點,結合在司法實踐中調研的典型案例,對司法實踐中可能影響金融法制建設質量和民眾依法治國信念的典型問題進行了分析。陳光華教授在發言中指出,適當性義務主體的認定標準在現行司法實踐中多有歧義,且法律對此還不甚明確,因此有必要予以完善。陳光華教授還針對實踐中出現的裁判準據問題提出了原則性建議:堅持以適當性制度對金融消費者進行傾斜保護的價值取向為原則,堅持法制體系化建設的公平正義要求,不違反現行法律已經明確的對法律選擇適用的效力性強制性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