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工商管理碩士(金融MBA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對象
招生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須于2024年8月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畢業證書;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須于2023年8月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須于2021年8月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證書。
二、招生人數
非全日制FMBA項目:320-420人,最終招生名額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根據生源及考試情況調整分配為準。
三、培養方式
非全日制FMBA項目,不脫產,學習年限為3年。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FMBA項目是中國首個金融專業方向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項目。高金FMBA整合全球頂級教育資源,課程廣泛參考了麻省理工斯隆商學院、沃頓商學院等全球頂尖商學院金融課程體系,緊密結合中國經濟與金融發展實際,形成歐美與中國兩大金融市場聯動。FMBA涵蓋金融基礎課程、金融專業課程和管理課程,在金融教育體系的完善性和前瞻性上擁有無可比擬的領先優勢,全方位助建學生的金融知識體系、能力架構以及全球視野。
四、錄取類別
FMBA學生分定向和非定向兩種類別。定向FMBA學生,由學校、學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單位或學生個人向學校支付培養費。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般錄取為定向就業,不轉戶口檔案。校方不負擔FMBA學生在校期間的福利待遇,教材、資料費、住宿費等均自理。
五、學位論文及學位授予
FMBA學生學位論文結合本單位的課題或研究方向進行,由導師負責指導。在規定年限內課程考試合格、修滿規定學分,通過中期考核,完成碩士論文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學校審核批準后,授予教育部統一制發的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商管理碩士(MBA)學位證書。
六、2026年入學學費
非全日制項目:53.8萬元,按學年分三次支付。
七、獎學金
高金FMBA致力于培養通曉現代金融知識的復合型管理人才,為了鼓勵優秀人才報考高金FMBA,面向2026級考生,設置覆蓋約85%的非全日制新生、100%全國班(北京/灣區)新生和100%全日制新生的高額獎學金。同時,為支持和獎勵來自香港、臺灣、澳門及海外的優秀青年報考高金FMBA,另增設高額港澳臺、國際生專屬獎學金。
除新生獎學金之外,高金FMBA也設置了百萬級在校生獎學金,從不同的維度獎勵表現優異的在校生。從學習成績的優異,到積極為班級和學院服務,同學們均有各種機會獲得相應的獎學金作為學業上的資金支持。
八、招生流程
高金FMBA項目始終以“培養通曉現代金融知識的行業領軍人才”為目標,以更加公開、公正、公平的形式,吸引并招錄更多來自金融、產業的優秀群體。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教育部和學校當年規定的報考條件。不滿足報考條件者報考無效。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缺一不可。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1.網上報名要求
①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具體見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每日9:00-22:00。
②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考點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且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③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④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上海交通大學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⑤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自負。
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⑩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報考設計學院的考生,以及符合在上海參加入學考試條件報考上海交通大學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3105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且繳納報考費。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2.網上確認要求
①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②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關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③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考生報考照片不得使用美顏、AI變臉等數字化修飾,因報考照片與本人不符“比對”不通過取消考試錄取資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本人弄虛作假圖像錯誤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④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⑤考生網上報名及確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上海交通大學研招網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九、考試與錄取
(一)初試與復試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教育部統一組織,考試方式為筆試,每門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復試由學校組織,具體招生學院根據辦學特色,學科專業特點,設計復試內容,也可結合考生大學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本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招生學院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不得低于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堅持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確保公平公正。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遵章守紀、誠實考試。
1.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初試科目:
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英語(二)
③-無
④--無
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合格/不合格)計入復試總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進行查驗,同時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等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應當在上海交通大學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得報考。復試考生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 打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復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
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錄取
1.在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復試、體檢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錄取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一般為定向就業,在被錄取前與上海交通大學、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錄取、入學等,上海交通大學不承擔責任。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轉戶口檔案,不享受獎助學金,學校也不提供住宿。
3.對于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信守定向就業合同。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