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持續鞏固和深化中央專項巡視和校內巡察成效,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3日,東南大學黨委通過紀委書記約談被巡察學院黨委書記、紀檢委員、召開座談會、現場檢查等多種形式對已經完成巡察任務的學院開展了巡視巡察整改情況的集中督查,持續緊盯責任主體,推動形成長效機制,高質量地推動巡視巡察上下聯動。
巡視巡察整改情況集中督查主要圍繞被巡察學院黨委組織落實巡視巡察整改情況;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下學院整改措施長效機制建設情況;學院整改中的難題、困境,以及群眾反映比較集中、傾向性或苗頭性問題的解決情況等方面進行。通過查整改主體、查整改進展、查整改機制,重點了解各學院黨委是否對巡視巡察整改問題進行專題研究,領導班子成員是否做到“一崗雙責”,整改內容是否涵蓋所有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是否切實可行,整改任務是否責任到人、可跟蹤可追責。督查期間,校紀委書記約談了15家被巡察學院黨委書記,巡察辦、紀委辦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部分被巡察學院進行了現場督查。
隨后,東南大學黨委還將采取“兩會一清單”的方式進一步查缺補漏,把巡視巡察整改督查的情況納入學院即將召開的黨政聯席會、民主生活會中,督促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并將督查工作擴展覆蓋到所有具有巡察整改任務的職能部門,督促各職能部處結合巡察反饋意見追本溯源,舉一反三,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提升學校的總體治理體系和治理水平現代化。
供稿:紀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