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全面發展,決定開展2021屆畢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錄取類別為全日制非定向,基本修業年限內的在讀研究生(無固定工資收入,檔案及工資關系均已轉入我校),且2021年7月1日前確定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
(一)研究生申請學業獎學金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4.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5.已按規定繳納學年內學雜費。
6.符合所在學院相關實施細則中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參評學年內出現以下任一情況者,不得參評本次學業獎學金。
1.受司法機關處罰,或受校院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2.未完成培養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
3.申請延期畢業或未能如期畢業的;
4.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
(三)博士研究生、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申請一等學業獎學金,學年內應在本學科領域取得高水平成果或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學術競賽獎勵(額定人數)。
(四)研究生提交的學年內各類成果須為2020年9月之后取得,且之前評選學業獎學金未使用過;論文錄用通知、專利受理通知等原則上不算作學生評獎的學術成果。
三、獎勵標準及比例
1. 2021年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兩個等級:一等每生10000元(約占20%),二等每生8000元(約占50%)。
2.2021年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兩個等級:一等每生6000元(約占20%),二等每生4000元(約占50%)。
3.學校根據各學院參評研究生人數核算各等次碩士生學業獎學金名額;若一等學業獎學金獲獎人數不足可將名額增補至二等。
四、評審工作組織
碩士畢業生學業獎學金由各學院負責評審。學院確定獲獎學生名單后,應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博士畢業生學業獎學金由學校組織評審。學院收集、審查、匯總博士研究生申報材料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組織專家評審。
五、材料報送及時間
(一)碩士畢業生
1.《山東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審批表》2份(附件1,A4紙正反打印,不得增頁),具體按學院要求執行;
2.《2020-2021學年碩士畢業生學業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附件2)1份。
(二)博士畢業生
1.《山東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審批表》(附件3,A4紙正反打印,不得增頁)2份;
2.《2020-2021學年博士畢業生學業獎學金評選成果匯總表》(附件4)1份;
3.學年內個人的學術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復印件(裝訂成冊)1份;
4.學院統一填寫《2020-2021學年博士畢業生申報學業獎學金人員匯總表》(附件5)1份。
(三)報送時間
5月31日17:00前,報送①學院實行的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電子版);②2021年畢業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材料(附件3紙質版2份;附件4和附件5電子版、簽字蓋章紙質版1份;申請人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6月10日17:00前,報送③《山東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審批表》(附件1)2份;④《2020-2021學年碩士畢業生學業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附件2紙質版1份、電子版)
以上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按學號順序排好后將紙質版報送研究生工作部(行政樓202);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dkdygb@sdust.edu.cn。
六、學校審核、評審、公示
1.學校審核各學院報送的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獲獎人員名單,并組織專家對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進行評審。
2.研究生工作部匯總碩士、博士獲獎名單在全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且符合條件后,發放獎學金。
七、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評審程序,確保評審質量。未按期獲得畢業證、學位證者,將取消評選資格。
2.各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研究生輔導員、研究生秘書、學生代表組成的不少于7人的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細則的制定,評審工作。學院評審委員會要對本學院博士、碩士生提交的各項成果和報表嚴格審查,對于填寫不規范材料須反饋和整改,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其參評資格,并根據相關規定給與嚴肅處理。
3.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過程或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及相關人員,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申訴人對學院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審定和公示階段向學校提請裁決。對評審過程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學校查實,追究相關學院和人員責任。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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