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相關院系:
根據《青海省教育廳關于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公告》和西寧市、城北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在讀研究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工作質量,維護學生權益及教師資格認定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認定人員
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定有效期內)的在讀研究生。
(二)認定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
2.具備《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母語非漢語申請人員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其他申請人員應當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4. 具備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5.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普通高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最后一學期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做出認定結論和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二、認定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4月6日至4月19日,法定工作日(9:00-17:00、周六9:00-12:00)
現場確認時間:4月6日至4月20日(雙休日除外)
特別提示:學校需二次到市、區教育局確認,故此不按市、區公告最后日期限定。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凡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網上報名,報名網站: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網上報名后,申請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網上具體申請流程: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按以上時間要求,注冊并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按照網站提示先進行實名制核驗后,再進行網上申報。
2.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其中:國考人員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中的學段學科一致。
3.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教師資格申請信息,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個人承諾書一定確認字跡是否清晰,內容是否完整,尤其簽名必須清晰,不能連筆,否則申請表視為無效)。
4.信息提交成功后,請申請人牢記報名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以上資料是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特別提示:符合條件的我校學生網申填報的現場確認點是青海大學。
(二)現場確認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根據認定機構在網上注意事項中的有關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地點:
青海大學研究生院(行政C樓206辦公室)
現場確認須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學生證原件,現場進行比對。
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現場比對核實,網上證書、成績截屏等均不能作為認定條件。
3.國考《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或確認現場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正規證件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一致,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背面寫明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申請的任教學科)。
5.在讀研究生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現場比對的可不提交。
6.所在院系開具的無違規違紀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
四、認定和領取證書
認定機構于5月20日前對申請教師資格者作出認定結論,并于6月7日前向符合認定條件者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事宜請關注后續通知。確認成功學生于6月7日前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青海大學研究生院領取《教師資格證》。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六、學校聯系人
巨老師 電話:0971-5361632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