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中心):
為進一步推動學校教學實驗室建設,支撐保障學校一流學科建設和一流人才培養,根據教育部及學校有關中央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工作部署,學校擬啟動2023-2025年度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學院(中心)按照一流本科人才培養要求,實驗室建設項目做到整體規劃、科學論證,以保障基本、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為原則,在前期教學實驗室建設成效的基礎上,科學編制2023-2025年度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內容。
二、申報內容
各學院(中心)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內容包括實驗教學設備購置、教學實驗室內部環境改造兩類,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1. 實驗教學設備購置
(1)各學院(中心)擬購置的儀器設備應以滿足基本實驗教學需求為主,鼓勵優先選用國產設備,嚴格控制高精尖設備和進口設備的購置。設備購置預算中不能包含管理費、調試費、裝修費、改造費、輔料和設備運行維護費等。
(2)如需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的,須說明購置理由(填寫附件4):從該儀器設備對本科教學任務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議,同時需提供不少于3家供應商的設備選型和報價依據。
(3)成套辦公軟件,低值存儲設備,打印、復印機等日常辦公設備,硒鼓、紙張等辦公耗材,試管、燒瓶等強損耗性實驗室器材,原則上不予支持。
2. 教學實驗室內部環境改造
該建設內容主要包含教學實驗室內部基本裝飾裝修、綜合布線、水電和門窗修繕等。
各學院(中心)應遵循安全可靠、美觀實用、經濟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實驗室實際使用情況科學制定改造方案,按照本地工程預算定額及市場價格信息合理編制改造預算,鼓勵節能環保技術、產品、材料、工藝的應用和房屋舊材料的重新利用。
三、申報工作安排
1. 各學院(中心)應分別將實驗教學設備購置、教學實驗室內部環境改造作為子活動項目進行申報,編制2023-2025年度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填寫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2. 各學院(中心)黨政聯席會對本單位教學實驗中心提出的2023-2025年度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進行研究、審核,確定最終申報方案。
3. 各學院(中心)于5月10日前將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的申報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電子版發送至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電子信箱:liuyifan@ouc.edu.cn。
4. 學校將組織專家和有關職能部門對各實驗教學中心上報的項目進行論證,確定建設項目和經費額度。各單位根據論證結果修訂申報材料,將申報材料最終版本的紙質版、電子版提交至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論證時間另行通知。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國資處實驗室管理科聯系。
聯系人:劉逸凡 電話:66782253
辦公室:行遠樓219房間
電子信箱:liuyifan@ouc.edu.cn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子活動申報書》
附件2:《2023-2025年度設備購置明細表與環境修繕預算表》
附件3:《本科教學實驗室2021年度設備購置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附件4:《單價十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購置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