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各機關直附屬單位、全體教職工:
為貫徹落實上級紀委監委關于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訪舉報渠道
按照相關要求,學校紀委即日起停止使用互聯網郵箱和辦公電話作為舉報受理渠道。反映人可以通過郵政平信、郵政掛號或者EMS寄遞的方式,將舉報材料郵寄給學校紀委;也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紙質信訪材料,到學校紀委辦公室當面提出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
二、受理范圍
學校紀委主要受理反映學校黨委管理的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對學校教職工不依法依紀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違背道德操守等行為的檢舉控告,提倡實名舉報(請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應當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受理的不服黨紀政紀處理或者處分的申訴;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
三、不予受理情形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學校紀委對反映的以下事項,不予受理:
1.對黨組織關系不在學校的編制外人員的反映;
2.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3.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者單位職責范圍的;
4.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根據有關規定,舉報人對所檢舉控告事實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誣告陷害,學校紀委將嚴肅追究相應紀律責任。
中共東北師范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