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MPA)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建有花園校區、龍子湖校區和江淮校區,是水利部與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為主的高校,是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是教育部確定的“金磚國家網絡大學”中方高校牽頭單位。
現有68個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包括10個國家級、省級卓越計劃建設專業(基地),15個國家級、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7個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45個國家級、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35門國家級、省級課程。擁有14個省級一級重點學科,4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和授權領域。
一、MPA教育中心簡介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14年,與公共管理學院合署辦公。學院秉承“崇德尚公,博學求真”的院訓,形成了“民主,團結,和諧,進取”的學院精神。
師資隊伍雄厚,科研實力突出。現有博士學位教師60%以上,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導師5人,碩士生導師55人。多人獲得中原基礎研究領軍人才、河南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團隊首席專家、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河南省百名優秀青年社科理論人才、河南省宣傳思想文化戰線第五批“四個一批”人才理論人才、河南省高校科技創新人才、河南省教學標兵及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等榮譽稱號。
學院擁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MPA),是學校博士點重點建設單位。下設行政管理系、勞動與社會保障系,擁有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2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河南省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研究中心、河南省社科聯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城鄉融合發展研究中心及鄉村振興與基層治理研究中心、鄭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黃河流域水資源與文化利用研究中心等科研平臺,在行政管理、智慧政務、基層治理、城市治理、社會保障、水資源治理等方面形成了獨具特色的人才培養體系,為開展MPA教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也為MPA的蓬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二、培養目標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主要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德才兼備、適應國家現代化建設需要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
三、招生類型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本專業2026年擬招收人數59人。
研究方向:
01 水資源治理
02 行政管理
03 社會保障
04 應急管理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報考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學制學費
學制:3年
學費:51000元(參考2025年)
六、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 址:https://yz.chsi.com.cn)進行報名,選擇規定的報考點,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并牢記網上報名編號。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 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 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 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 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 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考試
1.初試科目
①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
②204 英語(二)或 203 日語
2.復試科目:564 公共管理學
3.加試科目: ①管理學 ②行政管理學
八、其他事宜
1. 學校按照有關文件規定開展研究生獎助工作。
2. 招生年度學費收費執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3. 對于正式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4. 我單位不開展破格復試工作。
5. 弄虛作假者、考試舞弊者(含初試、面試、入學復查),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 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已畢業的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提請撤銷其畢業證、學 位證。
6. 我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網和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輔導 機構公布,我單位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初試、復試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試 題,不出售任何參考資料。
7.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 2026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處,以教育部政策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