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哈爾濱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原則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招生人數
63人
三、招生類型
本專業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錄取類別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專業[1251]方向的考生只能錄取為“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人事關系和黨組織關系不離開工作單位、畢業后仍回原定向單位。需在復試時提交定向就業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專業[1251]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第(一)項中1、2、3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從畢業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六、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2.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3.報考點選擇??忌_選擇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手續。報考點由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統籌設置,具體要求可查詢各省招考院網站。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4.報名期間部分考生需根據我校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忌鷮竺畔⒁M行認真核對和確認,報名結束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七、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學科目錄中有關考試科目的設置。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發行。我校自命題初試科目的參考大綱在研究生處官網公布。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試成績預計于2026年3月初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公布。初試科目:
初試科目:199管理類綜合能力 204英語二
2.復試。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一志愿考生進入我校復試應滿足教育部劃定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學校的復試資格分數要求。復試分數線預計于2026年3月上旬,通過我校研招網公布。復試時間預計為2026年3月中旬。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主干課。復試階段統一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具有報考資格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審查內容包括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見網上通知。
復試科目:F700 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F704 管理學(100分)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①管理統計學 ②決策理論與方法
八、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錄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最終錄取名單以上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的信息為準。錄取通知書一般在7月份發放。
3.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向學校請假,并經學校同意。無故逾期兩周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學費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學費為14000元/生/學年。
十一、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4年。
十二、其他說明
1.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分數線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其他招生單位申請調劑。
2.考生應對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在報考或錄取期間被查實,取消其報考、錄取等資格;在學期間被查實,取消其學籍;畢業后被查實,學校將按規定撤銷其已獲得的學位證、畢業證。
3.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
4.本章程由哈爾濱理工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我校相關文件為準。如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文件,按照最新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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