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上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學校全面教學秩序的恢復工作,現就加強2021年秋季學期研究生與本科生校外實習活動的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外實習管理機構
各學院需成立防疫期間校外實習管理工作小組。由主管副院長、教務辦與學工辦負責人、研究生秘書、指導教師組成,主要負責校外實習學生新冠肺炎的專項防疫工作。
二、校外實習單位的選擇
各學院要按照實習計劃和實習要求選擇實習單位,考慮到外省疫情風險地區較多,且這波疫情的不確定影響因素較多,原則上不允許本學期到省外開展實習活動。所選的實習單位盡可能提供住宿,減少學生每天往返學校的風險。學生在實習期間確需每天往返學校的,要明確學生校外實習要求,嚴格執行防疫規定,學院要做好臺賬,準確掌握學生每天的行程信息。現處省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能返校的學生,可由學生在當地尋找實習單位進行分散實習。
三、加強校外實習的日常管理
所有外出實習學生都應按規定接種疫苗。在實習期間,學生須遵循屬地與單位的疫情防控規定,做好個人防護,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得遲報、漏報、瞞報疫情信息,不得影響所在實習單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要積極配合學校與實習單位基于疫情防控開展的各項工作,主動做好體溫晨檢、午檢,并按時如實報告學院,若體溫≥37.3℃或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務必及時就醫;要暫停聚集性活動,按時作息,不聚餐、不聚集、不扎堆、不串班,做好宿舍通風、衛生消毒工作。畢業班黨員,可考慮成立臨時黨支部,協助開展防疫及實習管理工作。
(一)關于住宿在實習單位的學生防疫管理要求
除遵守上述規定外,住宿在實習單位的學生還應遵循如下防疫管理要求:
1.沒有特殊原因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得離開實習單位,如確需外出,需向實習單位與所在學院請假,辦理相關手續;
2.學生在實習單位住宿期間不能留外人住宿。
(二)關于每天要往返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學生防疫管理要求
除遵守上述規定外,每天要往返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學生還應遵循如下防疫管理要求:
1.學院校外實習管理小組務必按照“四精準”“六分”“一獨立”“三全”“五管”的防疫要求,建立實習生防疫臺賬,一生一賬,其內容含實習單位、學生往返學校的時間、線路及交通工具等;一天一報,要求對實習生全覆蓋無遺漏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學生實習工作與安全防護措施等動態;
2.學生往返學校過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盡量避免直接觸摸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后及時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盡量選擇樓梯步行或扶梯,并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
3.每天通過微信小程序進行“四打卡”,即早上離校、到實習單位、下午離開實習單位、晚上回到學校各打一次卡;
4.學生實行“點對點”出入校園和實習單位,每天下午離開實習單位后須直接回學校,不要在校外聚餐、串門、逛街等,減少風險,嚴格要求做好往返路途的防疫措施。
(三)關于分散實習的學生防疫管理要求
除遵守上述規定外,分散實習的學生還應遵循如下防疫管理要求:
各學院需按《廣州大學分散實習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加強對實習單位的審核與過程管理。對于住宿在實習單位的分散實習生,需遵循住宿在實習單位學生的防疫管理要求;對于住宿在家里的分散實習生,需遵循每天往返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學生防疫管理要求。
對于實習中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按校紀校規處理。
(四)根據全國及廣州市疫情防控的變化,研究生、本科生校外實習教學活動將做相應的調整。
四、制訂實習期間疫情防控實施細則
各相關學院需根據相關的防疫規定與要求,結合本學院的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研究生與本科生校外實習教學活動的實施細則。細則制定后,于9月10日(星期五)前報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備案。
聯系人:研究生院 崔彬 聯系電話:39368960
教 務 處鄭吟 聯系電話:39366121
研究生院、教務處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