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甘肅農業大學財經學院農業管理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規模
我校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各招生專業(領域)詳見《甘肅農業大學2026年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和《甘肅農業大學2026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招生專業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報公告要求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情形,造成后續不能進行網上確認、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3.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認真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特別提醒,考生應當如實準確填寫本人高中畢業以后所受獎懲情況(包括并不限于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及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學校違紀處分、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刑罰及招生單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獎懲情況等)。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6.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7.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可以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填報該計劃,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8.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在教育部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逾期不得補報。
9.我校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我校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申請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限士兵)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審核通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10.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及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提交報考點和我校審核。
(二)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報考點公告,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根據核驗要求提交補充材料。未參加網上確認或網上確認未通過的,無法參加考試。
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情形,造成后續不能進行網上確認、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初試
(一)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憑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準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外國語;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1日下午14:00開始 業務課(二)。
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 ③342-農業知識綜合四 ④818-管理學原理
五、復試
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將在復試中結合考生大學學業成績單、畢業論文(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供畢業論文開題報告)、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基礎、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實施細則,明確復試時間、方式、工作程序、咨詢渠道等相關要求,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其中:
1.我校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等材料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參加復試。
2.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國家分數線),我校屬于二區。我校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及其他須加試考生類型(如跨專業等)和要求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復試中組織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調劑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
我校接受的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我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本單位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甘肅省招委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等,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我校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入學前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5.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我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九、學制學費
學制3年,學費每生每學年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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