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應用心理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研究方向
51臨床與咨詢心理
二、擬招生人數
擬招生10人,擬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數,實際招生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計劃后綜合各專業生源和學科實際確定。
注:本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新生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2項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考生在復試資格審查時向報考學院提交相應材料:
①已修過6門(含)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②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關英語水平證明,且考試成績達到滿分的60%及以上,提供證書或成績單。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在報考時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在錄取前辦理就讀學校的退學手續或已取得就讀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
四、報名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研招網”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考生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2.申請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或專項計劃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報考要求詳見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安排)。
五、初試
(一)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考試,一律不予承認。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三)初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4英語(二)③347心理學專業綜合
因考生未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規定選擇相應考試科目,造成不能參加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未能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初試的組織和考務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初試成績將按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考生屆時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六、復試及錄取
(一)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1.我校在教育部制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對應A類考生,下稱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二)復試時間和比例
1.復試擬安排在2026年3月底前開展。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復試差額比例不超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調劑復試差額比例不超過300%,具體差額比例,將根據上線生源情況在復試錄取辦法中另行公告。
3.我校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含福建省委黨校,下同)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網站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身份審核及申請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或專項計劃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四)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五)復試的主要形式有筆試、面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試是必要環節。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具體要求見當年復試錄取辦法。
(六)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試,由有關學院自主確定。加試科目不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及要求詳見有關學院復試前公布的復試實施細則,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方式為筆試。
(八)我校與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省內高校等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學制與學費及上課方式
周末授課。
學制3年,學費75000元。
以上所列學費標準如有變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當年學校發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八、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新生和居住地為福州市倉山區、臺江區、鼓樓區且在倉山校區就讀的新生,采取走讀制度,不安排校內住宿。
九、其他
(一)本簡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有關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獎助政策、新生管理等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若教育部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根據實際作出相應調整并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二)我校任何單位和工作人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的,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我校從2017年起不招收單獨考試碩士研究生,不開展破格復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