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我校廣大團員青年在校黨委、團市委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為我校精神文明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集中展現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東華青年昂揚向上、奮發有為的精神風貌,引領東華青年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增強做中國人的志氣、骨氣、底氣,以實際行動迎接建團100周年和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校團委決定在2022年“五四”期間,評選出100個先進集體、100個優秀團學項目和一批先進個人,進行集中展示和表彰?,F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優宗旨
準確反映時代需求,正確引導青年發展,關注青年的全面成長成才;堅持以先進的思想教育引領廣大團員青年,落實全面素質教育、創新創業教育新要求,樹立先進典型,進一步推進示范群體建設,展示東華青年良好風貌。
二、評選項目、要求及名額分配
(一)先進集體
先進集體分為“青年五四獎章(集體)”“優秀團委(團總支)標兵”“優秀團委(團總支)”“標桿團支部”“優秀團支部”“活力團支部”及“星級學生會”“星級研究生會、“星級社團”等,具體評選要求和名額如下:
【青年五四獎章(集體)】(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校內各科研、教學、管理集體,各類青年團隊、組織。
評選要求:
1.在各種大中型活動或競賽中為學校爭得榮譽;
2.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對其他集體有較強的示范影響力;
3.團隊35周歲以下青年比例不得低于60%;
4.建立時間3年以上并保持相對穩定的青年組織、青年團隊;
5.成績突出者優先推薦參評“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集體)”。
【優秀團委(團總支)標兵】(2個)
評選對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
評選要求:
以《東華大學學院團委(團總支)工作考核辦法》為準。
【優秀團委(團總支)】(3個)
評選對象:各學院團委(團總支)。
評選要求:
以《東華大學學院團委(團總支)工作考核辦法》為準。
【標桿團支部】(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截止2022年3月在校的本科生三、四年級團支部,碩士研究生二、三年級團支部,博士研究生團支部。
評選要求:
1.團支部成立以來堅持開展支部活動,工作卓有成效;
2.已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團支部集體榮譽;
3.團支部班子建設好,凝聚力強,為青年服務意識強;
4.重視理論學習,青年大學習工作開展扎實;
5.團支部成員的學習成績普遍較好,無重大違法亂紀情況。
【優秀團支部】(全校團支部總數的5%)
評選對象:各班級團支部、社團團支部等。
評選要求:
1.團支部班子建設好,凝聚力強,為青年服務意識強;
2.重視理論學習,支部青年大學習排名在學院前30%;
3.積極主動地完成上級團組織安排的各項任務;
4.團支部、團支部成員獲得過團的榮譽;
5.團支部成員的學習成績普遍較好,無重大違法亂紀情況。
【活力團支部】(全校團支部總數的4%)
評選對象:全校各班級團支部、社團團支部等。
評選要求:
1.組織運行活力強。在基礎團務管理、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等方面工作扎實,組織運轉規范、順暢。
2.工作開展活力強。有明確的工作職責,能夠及時創新工作方式,工作開展富有針對性、實效性。
3.團員參與活力強。成員能夠積極參與、推動團支部建設。
4.支部理論學習強,支部青年大學習排名在學院前50%。
【星級學生會】(6個)
評選對象:各學院學生會。
評選要求:
以《東華大學星級學生會評比工作實施細則》為準。
【星級研究生會】(7個)
評選對象:各學院研究生會。
評選要求:
以《東華大學星級研究生會評比工作實施細則》為準。
【星級社團】(10個)
評選對象:各注冊學生社團
評選要求:
以《東華大學星級社團評比條例》為準。
(二)先進個人
先進個人分為“青年五四獎章(個人)”、“師德建設青年標兵”、“青年崗位先鋒”、“優秀團干部(教師)”、“優秀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優秀團學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志愿者”、“自立自強青年”、“青年創業先鋒”、“校園文化新人”、“優秀學生編輯、記者”、“優秀學生社團骨干”等,具體評選要求和名額如下:
【青年五四獎章(個人)】(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崗在編青年教工、全日制在校團員青年,重點推薦35歲以下的青年。
評選要求:
1.一般獲得國家級獎項榮譽者;
2.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有著突出的示范影響力;
3.學習成績優秀者或在某方面有特殊貢獻者;
4.成績突出者優先推薦參評“上海市青年五四獎章(個人)”,(需同時滿足上級評選條件)。
【師德建設青年標兵】(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崗在編青年教工。
評選要求:
1.在教學、科研、管理第一線,為人師表,深受學生愛戴;
2.具有扎實的學識,教育教學成果顯著;
3.在推進校風、學風建設中成績突出,特色鮮明。
【青年崗位先鋒】(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在崗在編青年教工。
評選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道德素質良好;
2.熟練掌握崗位業務知識,專業理論及技能水平突出;
3.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擁有創新成果。
【優秀團干部(教師)】(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教職工專、兼職團干部。
評選要求:
1.注重理論學習和工作調研;
2.工作認真扎實,富有成效;
3.從事共青團工作一年以上,受到團員青年歡迎。
【優秀學生社團指導教師】(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各注冊學生社團指導老師
評選要求:
1.為社團的建設與管理提出積極指導意見;
2.政治立場堅定,對社團的指導工作認真扎實、富有成效;
3.受社團成員歡迎。
【優秀團學干部】(全校團員總數的0.6%)
評選對象:各級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校藝術團骨干等。
評選要求:
1.思想品德好,政治覺悟高,熱愛團學工作;
2.注重理論學習,青年大學習排名符合學院推薦要求;
3.工作能力強,在本職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
4.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5.學習成績良好以上。
【優秀團員】(原則上每個團支部評選1名)
評選對象:全日制在校團員青年。
評選要求:
1.積極參加團建創新活動,發揮出先鋒模范作用;
2.注重理論學習,青年大學習排名符合學院推薦要求;
3.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4.學習成績良好以上。
【優秀志愿者】(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國際項目志愿者、各類大型賽事和社區服務志愿者、科技館志愿者、迎新生志愿者、支農幫教助殘愛老志愿者、骨髓捐獻志愿者、公益獻血志愿者、環保志愿者、義務勞動志愿者、思想文化活動志愿者、校史館志愿者、科學商店志愿者、疫情防控志愿者等一系列服務社會、服務他人的志愿者。
評選要求:
1.積極參與各種志愿服務活動,且持續時間長,服務態度好;
2.在志愿服務活動中熱情周到,不怕吃苦,勇于奉獻,充分展現當代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和道德風尚,獲得突出成績和良好的社會評價。
【自立自強青年】(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全日制在校團員青年。
評選要求:
1.在學習生活中面對各種困難不畏懼,具有自強不息的精神;
2.學習刻苦,成績良好;
3.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
【青年創業先鋒】(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在校期間創業的全日制在校團員青年。
評選要求:
1.積極投身大學生自主創業,勇于開拓,具有堅韌不拔的創業精神,擔任創業團隊主要負責人;
2.創業團隊和項目管理水平較成熟,創新能力和經濟效益較好,具有較強的成長性;
3.公司正式注冊或創業項目穩定運營3個月以上;
4.具有社會責任感,為大學生提供就業和實習崗位。
【校園文化新人】(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各類文藝、體育活動參與者及獲獎者、校藝術團骨干成員、校體育運動隊骨干成員;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與創新工作方面卓有成效的個人。
評選要求:
1.熱愛校園文藝、體育活動,積極參加校級藝術、體育團隊;
2.熱愛支持群眾性文體活動,為校園文化的繁榮作出貢獻;
3.有良好的公眾形象,且積極宣傳推廣健康文化。
【優秀學生編輯、記者】(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東華青年》、《東華調研》、《東華研究生》、《東華網絡輿情》等團學刊物編輯,校報學生記者,校團委所屬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編輯,校廣播臺、電視臺記者、編輯、播音員及其他新聞工作者。
評選要求:
1.熱愛校園新聞及調研工作,樂于奉獻;
2.工作水平高,有優秀的新聞稿件;
3.有良好的新聞道德和公眾形象;
4.從事編輯、記者的時間超過一年。
【優秀學生社團骨干】(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各注冊學生社團社長
評選要求:
1.對社團的建設與管理有杰出貢獻;
2.政治立場堅定,學習成績良好,品行兼優;
3.受社團成員歡迎。
(三)優秀團學項目
優秀團學項目分為“示范主題團日活動”、“優秀新聞作品”、“優秀工作案例”,具體評選要求和名額如下:
【示范主題團日活動】(名額不限)
評選范圍: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間,由各學院團委(團總支)、團支部等組織開展的主題團日活動。
評選要求:
1.具有探索性、創新性;
2.活動具有示范性、教育性;
3.活動建設的檔案齊全,可供查閱;
4.受到團員青年的歡迎,取得較好成效。
【優秀新媒體作品】(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間,在校級平臺以上公開發表的新媒體作品,具體評選類別分為優秀團學活動新聞、優秀原創微信推文和優秀視頻作品。
評選要求:
1.作品反映東華大學校園生活與精神風貌;
2.作品傳遞正能量,富有感染力。
【優秀工作案例】(名額不限)
評選范圍:近三年來各級團組織在大學生思想政治引領、學生組織建設、校園服務、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新媒體建設等方面,積極推進黨的青年學生工作深入發展過程中探索出的優秀工作案例,具體要求參照附件4。
三、評選程序和時間
1.評審時間進程:
(1)3月4日至4月1日,符合評選條件者遞交申請材料,各學院團委(團總支)組織評審;
(2)4月2日前,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根據申請材料,將推薦初評結果上報校團委;
(3)4月6日至4月17日,校團委集中評審,并將結果反饋給各學院;
(4)4月18日至4月22日,公示;
(5)4月下旬-5月,組織開展表彰宣傳工作。
2.校團委組織部、校團委社會實踐部、校團委志愿者工作部、校團委學生調研中心、校團委“青春東華”傳媒中心、團委學生科技創新創業中心(科學商店總店)、校研究生會、校學生會、校學代會常代會、校學生藝術團等組織的學生,先將申請材料報送到學院,由學院推薦到校團委(不占學院名額),校團委再按照評優項目的要求擇優評選。
四、推薦評選的要求
1.各級團組織要充分認識此次評選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做好初評工作,使此次評選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2.各級團組織要從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及切實提升青年師生的思想道德素養和科學文化水平的高度,積極爭取各學院黨政對于評優工作的支持和指導。
3.推薦申報至校團委之前,必須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聯系人為學院黨委副書記(黨總支書記)和學院團委(團總支)書記。評審中,必須遵守“先申報,后評審”的原則。
4.各學院要嚴格把握時間進度,按時申報,以學院為單位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
申報者自行填寫申報表,詳細申報材料需另附頁(不超過1000字),要求內容全面,能充分體現青年團員或組織特點。上交時須為A4紙打印稿,標題為“黑體”、“三號”、“加粗”;正文為“小四號”、“仿宋”、“1.5倍行距”。
所有在崗在編青年教工參評相關榮譽,申報人所在基層黨組織需填寫《東華大學教職工政治表現和師德師風考察表》(表格請在學校黨委教師工作部網站下載),連同申報材料一并上交,黨委教師工作部將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教工進行師德考察。
5.“優秀團員”的評選覆蓋所有團支部,必須經過團支部成員集體討論產生后推薦,各學院團委(團總支)要做好組織和指導工作。
6.2020、2021年已獲得過“五四”評優相關榮譽者,不要重復評選相同獎項。
7.對于名額不限的項目,請學院認真評審,根據實際情況,每個獎項最多推薦1名候選者,“青年五四獎章(個人)”可推選教師學生各1名,“優秀團學項目”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1.郵箱:tuanwei@dhu.edu.cn
2.聯系人:沈潔、楊蓉(電話:67792230轉8003 )
共青團東華大學委員會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