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11月26日,黨委巡察辦對中歐法學院、法律碩士學院、人文學院和比較法學研究院等四個單位黨委巡察整改情況進行了督查,我校巡察整改督查正式啟動。
按照規范要求,被督查學院黨委介紹了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問題整改成效和長效機制的建立情況。黨委巡察辦對照巡察反饋意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對被督查學院黨委的整改情況認真逐一核查、深入交流,著重查詢重點問題的整改情況,了解難點問題的癥結所在,并就下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提出了意見建議。
我校巡察工作自2019年6月正式啟動以來,進展順利。為了切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9月,學校明確由黨委巡察辦承擔巡察整改的日常督促檢查責任。10月29日,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國政法大學委員會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辦法(試行)》,明確在校黨委統一領導下,分層次、有重點地開展巡察整改督查:學校黨委、行政主要負責人對巡察整改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直接督導解決;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召集專題會議,聽取、審議被巡察黨組織的整改情況報告,對巡察整改重點問題進行督導;黨委組織部、紀檢監察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開展巡察整改的專項督查;黨委巡察辦負責巡察整改的日常督促檢查。根據需要,經校黨委審核批準后可成立巡察整改督察組開展工作。
黨委巡察辦將于近期對已經完成集中整改的被巡察黨組織進行督查,并向校黨委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推動被巡察黨組織切實解決問題,促進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