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文件精神,公示名單中的學生已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未完成學業,我校擬對其作出退學處理。
因所在培養單位經多種途徑無法聯系上學生本人,我校通過郵寄方式向其送達《擬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未完成學業學生給予退學處理的告知書》,無人簽收或退回,現通過學校網站予以公告。公告期內未向我校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的,我校將依法作出處理。
公告期間:2022年1月15日-3月15日,公示名單詳見附件。
如有陳述申辯意見,請于公告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學籍辦公室反映,聯系電話:010-82322062。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