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建筑大學城市經濟與管理學院工程管理碩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北京建筑大學是北京唯一的建筑類高校,是北京市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建高校、北京市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高校和北京市確定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學,是一所具有鮮明建筑特色、以工為主的多科性大學,是“北京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人才培養基地和科技服務基地”和“國家建筑遺產保護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堅持立德樹人,培育卓越人才,服務國家和首都城鄉建設發展重大戰略需求,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學科領域、科研方向,完整構建“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后”全層次專門人才培養體系。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4個(含交叉學科門類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個),自主設置交叉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學位類別碩士學位授權點12個。擁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學科3個(建筑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學校龍頭學科優勢持續提升,70%的工科學科位列B檔次。“工程學”“環境/生態學”“化學”先后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 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6年我校城市經濟與管理學院工程管理(MEM)專業擬招生人數為20人,最終招生計劃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復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本專業情況、招生導師人數、考生生源等因素對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
研究方向:
01 工程與項目管理02 城市更新與治理 03 安全與應急管理04 綠色與數智建造管理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境)內高校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除應具備上述各項條件,還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①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輔修過所報專業本科的全部主干課程;②在所報考專業領域有關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一篇(含)以上文章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③國家英語四級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
注: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前咨詢所報考的學院,經學院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及復試時須提供報考學院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網上確認及復試時,出具由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管理招生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缺一不可。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選擇報考點,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未完成報考費網上繳納等,而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報名方式: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3)報考點選擇: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按照上級部門、招生單位及報考點的相關要求及報考點公告辦理網上報名。符合北京建筑大學的報考條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建筑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16)的考點選擇條件,請報名時注意區分。
凡擬選擇北京建筑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16)的考生,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5年10月上旬于北京建筑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發布的報考點公告,符合其規定的條件并滿足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選擇1116報考點。
因不按公告要求錯選報考點造成不能網上確認、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注意事項:
①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北京建筑大學招生單位代碼:10016)的一個專業。
②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認真填寫并仔細核對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報考類別和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等身份信息須同報考時填報的身份信息(含報考使用學歷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須按變更后的身份信息填報,并向報考點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報名后,至入學報到之前,考生不得變更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以免影響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學籍電子注冊。
③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④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歷(學籍)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并保留以備后續使用。
⑤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嚴肅處理。
⑥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⑦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⑧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前,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得到交費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報考點要求進行網上確認,否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于報名期間在網上及時支付報考費,逾期一律不接受補繳費。
⑨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⑩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網上確認要求。
①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有關補充材料,由報考點進行核對。
②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③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必須盡早按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務必在網上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本(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及復印件。
④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⑤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二)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五、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初試
(一)初試日期和時間
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二)初試科目:(1) 199 管理類綜合能力(2) 204 英語(二)。
報考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的快題類初試科目考試時間為12月21日下午,考試時長均為3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科目參見招生學科專業目錄。
(三)初試成績查詢
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預計可于2026年2月底-3月初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初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復試時間、地點、內容、復試辦法和工作程序等將在北京建筑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布。
3.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報考招生學院的學科專業進行復試。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根據生源情況確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5.復試期間,我校將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6.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7.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并參加復試的考生,以及部分跨學科專業復試的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8.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10.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二)錄取
1.我校根據北京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考試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權重不低于50%。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后按教育部規定公示7日。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3.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提供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我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應按學校規定進行體檢。具體要求見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八、學制學費
1.學制:2年,學習年限為2~5學年。
2.學費:78000元/生,入學時繳納39000元/生。
九、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一)培養校區
城市經濟與管理學院工程管理(MEM)專業與工商管理(MBA)專業碩士研究生、機電與車輛工程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MEM)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校區為西城校區,其他碩士研究生培養校區為大興校區。由于發展規劃、院系調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學院相關學科專業的培養地點可能會發生變化。具體培養地點以實際教學安排為準。
(二)住宿情況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提供住宿。
十、其它事項
1.考生在報名時無需填寫導師姓名,待正式錄取且開學報到后,由所在學院組織并采用導師與研究生雙向選擇和分配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導師,復試時擬錄取考生可初步確定導師意向。
2.我校不提供歷年各學科專業考試試題。
5.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不接收其戶口、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其工資、醫療、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業單位負責。
6.本章程若與教育部頒布的文件規定有不符之處,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