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某某,男,1987年9月26日生,學號3120185280。
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封某某未按學校規定的期限返校且未辦理注冊手續。經學校多方聯系,封某某仍未返校,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已超過14天。同時,封某某因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破壞消防設施、拒不服從教育教學管理等違紀行為尚處于留校察看紀律處分期間。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三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封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鑒于目前學校通過已知的各種途徑均無法與封某某取得聯系,依據《北京理工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四十八條規定,現以公告方式送達《關于給予封某某開除學籍紀律處分的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如對本處分決定有異議,可以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訴。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學校將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2日